大使馆:巴西留学双认证办理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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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
2015-10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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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使馆:巴西留学双认证办理说明
巴西驻华大使馆在此公告,自2015年6月8日起,所有签证申请者需预先通过邮件预约签证材料的递交时间。请通过如下邮件地址预约。
vistos.pequim@itamaraty.gov.br
请确保在邮件中写清申请者全名(拼音/英文,姓氏在后),以及签证申请表上的号码(15数字编码),否则您的预约申请将无法受理。
文件认证
1.
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(除港澳台以外)出具的文件需只有通过巴西驻华领事机构认证后,方可在巴西有效使用。文件需要先经过公证处公证和中国外交部的认证。本馆领事部只对在本使馆领区内出具的文件正本(或公证副本)进行认证。
2. 请注意,对于签名的领事认证仅限于对签名真实性的认证。对签名的认证并不意味着对文件内容的接受或核准。
3. 中国出具的文件公证翻译件,可能需要巴西的公证译员重新翻译方能被巴西有关当局认可。

认证程序
一般文件
1. 需要认证的文件必须首先:
a) 由当地公证处证明和公证;
b) 文件公证后,应向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提交文件。请办理中国外交部及巴西驻华使馆的“双认证”。
外交部领事司认证处地址:
北京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708室,
电话:010-65889761,010-65889762
2. 领事司认证处将向使馆领事部提交文件办理认证手续;
3. 使馆领事部将认证后的文件退回领事司认证处;
4. 认证文件应从领事司认证处取回;
5. 请直接向外交部缴纳相关费用。
学校文件
1. 学校文件(记录、报告、文凭)的认证须附一封用学校信头纸书写、由校长或主管领导签署的信函,以保证文件的真实性;
2. 报告和记录必须加盖学校公章,并由学校核证人员签字;
3. 包括文凭在内的所有文件必须为原件并用信头纸打印;
4. 办理认证,请阅读上述“认证程序” (点击这里获取认证费用信息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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