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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入巴西境内的海关规定
来源: 编辑: 日期:2011-01-21 浏览方式:  浏览次数:3099

 海关规定

  进入巴西境内之前须填写入境单,一式两联,白色一联留入境处,绿色一联须妥善保存,待离境时交海关,如丢失将被罚款。

  (一)入巴境内可携带的物品:

  旅客入巴海关时可免税携带个人随身物品、报刊杂志和总额不超过500美元的其它物品,超过部分需缴纳50%的进口税。个人携带现金或旅行支票折合不得超过1万巴币(约3000美元)。

  (二)上税物品:1、商业用途或工业用途的物品;2、汽车、摩托车等机动车辆;3、飞行器;4、水面航行器等。

  (三)禁止入境的物品:1、巴西生产的专门用于国外销售的烟酒;2、麻醉品或毒品;3、逃避检查的隐藏物品。

  (四)须申报的物品:1、超过免税额须缴纳进口税的物品;2、折合超过1万巴币的现金或旅行支票;3、动物、植物、种子、食品、药品、武器、子弹须在征得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带入;4、折合超过3千巴币须在巴短期停留的物品;5、欲在巴境内使用的手提电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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